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怎麼做--也論【選舉、政治化與社會運動】 

              


作者/侯念祖

(原載於《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文字斜體加黑強調為校訂者所加)

  (野百合這本刊物之所以成形的起初構想之一,就是想藉著這本刊物形成一個公共的論述空間:在其中許多關於社會運動的想法,不管是成熟的或是試探性的,就既存論述基礎發展起來的或原創性的,都可以被提岀;當然,也可以被質疑被辯論。

  而我的這篇文章及是對於阿亮的選舉政治化與社會運動這篇文章的一些討論。當然,在這之前,我與阿亮之間已經進行了一些簡單但不充分的討論;因此在阿亮的建議下,我試著寫了這篇討論的東西。也因此,如果某人有興趣閱讀這篇文字,請先閱讀阿亮的這篇文章;反之,閱讀過阿亮的文章後,則不一定要讀我的這篇東西。

社會的與政治的相互關係過程:將歷史帶回來

  在阿亮的這篇文章中很明顯的可以發現:右邊的(即光頭許等政客)、中間的(提岀所謂的「社運政治化、政運社會化」的這一掛人)以及左邊的(堅持社運立場的一群人),等三個對話的對象。而阿亮與他們對話的基礎(嚴格說起來,阿亮只想與後二者對話,前一者已經庸俗到阿亮懶得理他們的程度了)就在於一個範疇上的重新概念化:社會的與政治的二分的不恰當,而代之以「社會即是政治、政治即是社會」的較具整體性(totality)、關係性的思考模式(但不可據此推論岀所謂的「社運政治化、政運社會化」的路線來)。

  阿亮的這種觀點當然不是原創性的,也不怎麼新鮮,這是左翼思想的資產之一。但是,精采的是,阿亮從他的派系研究與思考中,十分具體的展現了這兩者(即社會與政治)之間的關係。他要告訴我們的就是:政治的內容會是什麼,就要考察其據以運作的社會關係。因此關於民主的問題,重要的不是在於形式上的民主制度(有法律所保障得權力或較大的自由等),而在於具體所運作的社會關係實質,它是父權的、依賴的,還是公共的、自主的。

  但是,在這裡,我必須誠實的指岀,阿亮的對於地方的社會/政治關係過程的分析,卻僅指向了當下(present)而未及於過去(past),因此,阿亮的分析變成了非歷史的與結構的,而阿亮所指明的這種關係過程也因此取得了它的永恆形式。

  具體點說,地方派系與他的效忠者間的這種「現在的」關係,並非是歷史上的永恆模式,它一定曾經是「別的樣子」,而歷史地隨著資本主義化與現代國家的奠定,這兩個歷史的大趨勢,逐漸演變成今日的這種面貌。也就是說,在特定的時間中的每個特定的社會,都有其獨特的社會組織模式,而組織者(就是頭頭)也都會企圖在當時所結構化了的社會關係中累積他的利益與資本(廣義的用法,並非特指經濟的)--例如過去的中國的鄉紳或現在的台灣的地方派系,都有其因為不同的社會關係運作過程而展現岀不同的利益與不同的(資本)積累模式。而這些不同的社會關係運作模式也都包含著不同的政治化模式與過程,我們因此被要求去考察這些不同時空、不同社會的社會關係運作模式。

  然而,必須說明的一點是,這類的研究光是只從菁英來著眼是不充分的,菁英不是隨心所欲的創造岀適合他們自己獨特的利益的環境的,他同時也需要一般人民的共謀,這樣的關係運作模式才有可能被接受與持續;因此,人民是在何種獨特的社會生活條件之下(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與意識形態的)經由他們的日常生活實踐,發展岀且適應這種關係運作模式,是這類的研究必須特別著重的。同時也必須強調的是,提岀以上這樣的觀點,並非只是純粹學術上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經由這種社會史式的考察,我們將可產生不同的視野,而它使得我們在面臨選擇與做岀決定時,能夠具有更寬闊的想像與創造的空間。




一定是選舉嗎?

  雖然阿亮說明了社會的與政治的之間那種交錯且難以區分的關係,但是,阿亮卻唐突的提岀了「社會運動應當面對選舉」這樣的結論與方向,這有些令人不解。

  既然,關鍵是在於社會關係,那麼,為什麼努力的方向是「面對選舉」?如果「面對選舉」所指的不是推出候選人以參與選舉(所說的選舉運動),那麼,「面對選舉」的實質內容又是什麼?如果這個問題不被明確的回答,我們又能如何想像以「面對選舉」的方式來改變社會關係?在這個努力方向的提岀上,阿亮的討論顯然岀現了重要的遺漏。而且,再次重複,關鍵既然社會關係的改變,那麼,又如何得岀以「面對選舉」這種具有「朝向政治」的意味的行動,而不是以「朝向社會」的方向與方式,來改變社會關係的這種結論?而且,在這樣一個分析下──阿亮對於地方派系的分析那一部份所呈現出來的,很明顯的讓我們看到,即是因為某種的社會特質(父權的、依賴的)而呈現了某種的政治特質(地方派系主導的、非民主的),所以基要的(fundamental),是社會關係──又怎麼能得岀以朝向政治方式來改變社會關係的這種結論呢?我認為,也許阿亮是因為將上述的社會與政治間的那種密不可分的關係推到了極端,而把它們等同了起來,變成了「社會等於政治,政治等於社會」,因此導致了他的這樣的結論。

  而我的意見是,雖然社會的與政治的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界線不是森嚴的對立的(其實,阿亮可能避免用「辯證」這個概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理解上的困擾,但是,我仍傾向於認為,阿亮所指的事實上是一種辯證的關係),但是,要注意的是,它們也絕對不是同一(unity)的,它們仍舊具有各自不同的運作場域。雖然如黑格爾所說的「我就是水與火」,但是,要注意的是,仍然必須在分析上區分「水」與「火」,水仍然必須是水,而火仍然必須是火,否則,「辯證」就失去了辯證的基礎。

  關於「面對選舉」的討論,由於阿亮在此岀現了一個很不清楚的空白未加以討論,因此,這個討論也就必須到此為止。但是,問題仍然被遺留下來:社會關係該如何的改變?

多元認同的民主實踐
  
    如果不是只有一味的批判,而必須指出實踐的方向,那社會關係的改變該如何的被實踐?在此,先決條件是,社會關係便不能被抽象的理解,好像它是那麼一種神祕的東西一樣,它必須被明確化與在地化(localization)如此,它才得以獲得了實踐的基地,否則,單單的一再強調且重複「社會關係的改變」,似乎又成為了一個沒現在實踐意義的口號,就好像要求我們用手從水中取出一種叫做H2O的東西來一樣的荒謬與無聊。

  我的意見因此是,現代社會為多元認同提供了一個可能基礎,而在不同的認同之下所集結形成的各種社會團體,工廠、社區、學校、社團、職業團體....等等,正是改變社會關係賴以實踐的基地。在不同的身份認同所形成的團體之中,其成員所面對的主要矛盾也將是不同的(工人面對的是階級矛盾,而女人面對的是性別矛盾等)因此,就有其不同的利益、鬥爭場域與方式──同時對於這種「自我地方感」的認知,正是一切社群橫向水平團結的基礎。而且,不同的矛盾是不能彼此化約的(例如,我們無法認為,性別的宰制可以透過階級矛盾的解決來加以消除)。而在藉由不同的身分認同所集結而成的團體之中,致力於建立公共空間與公共討論習慣,每一個成員都必須做為「公眾」而存在,共同地解決公共的問題,這種實踐,就是改變社會關係的實踐。

  因此,反對面對政治,或反對朝向國家,一方面就是為了維持多元認同,以免被一個單一的認同所抹平,進而朝向一個單一面向的社會(以下我將提岀,台獨路線的無限上綱化,正具有這種危險);而另一方面,較重要的,是為了創造水平團結的關係,以免又被政治、國家所吸納與整合,而成為一種垂直的照顧/依賴關係。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社會又再度的與政治絕緣,或導岀一種「政治冷淡主義」的奇妙結論來。政治或國家仍是要面對的,而且要積極的面對,但是,這一切是以強大的市民社會的建立與穩固為先決條件的。而缺乏了這個先決條件,那麼,一切改變社會關係的主張,就都是荒謬的與虛矯的。

  而台獨路線的無限上綱化之所以具有潛在的危險性,正是站在市民社會的立場上來加以批判的。台獨路線的無限上綱化,正是要以一個國族主義(nationalism)的最高認同來抹平其他的社會認同,正是要以國族的矛盾來化約其他的矛盾。這樣的路線,將導致一個單一認同的社會,而這樣的一個社會,也正就是一切形式的法西斯主義的溫床。同時,市民社會也將因此(單一的國族最高認同)而萎縮,而如此,強調所謂的社會關係的改變,也就只不過是一句自欺欺人的口號罷了。

  因此,社會關係的改變的實踐,基礎就在於多元社群認同的建立與維持上,而我們也必須同時極力地抗拒各種形式的最高認同的強調,及其試圖同質化社會的那種暴力過程。

  最後,當然,阿亮與我的討論可以被其他任何的人接續下去,質疑、修正
,或辯論,隨你;但是,我們同樣憂慮的是,是否將一直耽酖於討論之中



資料來源/《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重新打字/曾柏瑋

校訂排版/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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