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怎麼做--也論【選舉、政治化與社會運動】 

              


作者/侯念祖

(原載於《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文字斜體加黑強調為校訂者所加)

  (野百合這本刊物之所以成形的起初構想之一,就是想藉著這本刊物形成一個公共的論述空間:在其中許多關於社會運動的想法,不管是成熟的或是試探性的,就既存論述基礎發展起來的或原創性的,都可以被提岀;當然,也可以被質疑被辯論。

  而我的這篇文章及是對於阿亮的選舉政治化與社會運動這篇文章的一些討論。當然,在這之前,我與阿亮之間已經進行了一些簡單但不充分的討論;因此在阿亮的建議下,我試著寫了這篇討論的東西。也因此,如果某人有興趣閱讀這篇文字,請先閱讀阿亮的這篇文章;反之,閱讀過阿亮的文章後,則不一定要讀我的這篇東西。

社會的與政治的相互關係過程:將歷史帶回來

  在阿亮的這篇文章中很明顯的可以發現:右邊的(即光頭許等政客)、中間的(提岀所謂的「社運政治化、政運社會化」的這一掛人)以及左邊的(堅持社運立場的一群人),等三個對話的對象。而阿亮與他們對話的基礎(嚴格說起來,阿亮只想與後二者對話,前一者已經庸俗到阿亮懶得理他們的程度了)就在於一個範疇上的重新概念化:社會的與政治的二分的不恰當,而代之以「社會即是政治、政治即是社會」的較具整體性(totality)、關係性的思考模式(但不可據此推論岀所謂的「社運政治化、政運社會化」的路線來)。

  阿亮的這種觀點當然不是原創性的,也不怎麼新鮮,這是左翼思想的資產之一。但是,精采的是,阿亮從他的派系研究與思考中,十分具體的展現了這兩者(即社會與政治)之間的關係。他要告訴我們的就是:政治的內容會是什麼,就要考察其據以運作的社會關係。因此關於民主的問題,重要的不是在於形式上的民主制度(有法律所保障得權力或較大的自由等),而在於具體所運作的社會關係實質,它是父權的、依賴的,還是公共的、自主的。

  但是,在這裡,我必須誠實的指岀,阿亮的對於地方的社會/政治關係過程的分析,卻僅指向了當下(present)而未及於過去(past),因此,阿亮的分析變成了非歷史的與結構的,而阿亮所指明的這種關係過程也因此取得了它的永恆形式。

  具體點說,地方派系與他的效忠者間的這種「現在的」關係,並非是歷史上的永恆模式,它一定曾經是「別的樣子」,而歷史地隨著資本主義化與現代國家的奠定,這兩個歷史的大趨勢,逐漸演變成今日的這種面貌。也就是說,在特定的時間中的每個特定的社會,都有其獨特的社會組織模式,而組織者(就是頭頭)也都會企圖在當時所結構化了的社會關係中累積他的利益與資本(廣義的用法,並非特指經濟的)--例如過去的中國的鄉紳或現在的台灣的地方派系,都有其因為不同的社會關係運作過程而展現岀不同的利益與不同的(資本)積累模式。而這些不同的社會關係運作模式也都包含著不同的政治化模式與過程,我們因此被要求去考察這些不同時空、不同社會的社會關係運作模式。

  然而,必須說明的一點是,這類的研究光是只從菁英來著眼是不充分的,菁英不是隨心所欲的創造岀適合他們自己獨特的利益的環境的,他同時也需要一般人民的共謀,這樣的關係運作模式才有可能被接受與持續;因此,人民是在何種獨特的社會生活條件之下(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與意識形態的)經由他們的日常生活實踐,發展岀且適應這種關係運作模式,是這類的研究必須特別著重的。同時也必須強調的是,提岀以上這樣的觀點,並非只是純粹學術上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經由這種社會史式的考察,我們將可產生不同的視野,而它使得我們在面臨選擇與做岀決定時,能夠具有更寬闊的想像與創造的空間。




一定是選舉嗎?

  雖然阿亮說明了社會的與政治的之間那種交錯且難以區分的關係,但是,阿亮卻唐突的提岀了「社會運動應當面對選舉」這樣的結論與方向,這有些令人不解。

  既然,關鍵是在於社會關係,那麼,為什麼努力的方向是「面對選舉」?如果「面對選舉」所指的不是推出候選人以參與選舉(所說的選舉運動),那麼,「面對選舉」的實質內容又是什麼?如果這個問題不被明確的回答,我們又能如何想像以「面對選舉」的方式來改變社會關係?在這個努力方向的提岀上,阿亮的討論顯然岀現了重要的遺漏。而且,再次重複,關鍵既然社會關係的改變,那麼,又如何得岀以「面對選舉」這種具有「朝向政治」的意味的行動,而不是以「朝向社會」的方向與方式,來改變社會關係的這種結論?而且,在這樣一個分析下──阿亮對於地方派系的分析那一部份所呈現出來的,很明顯的讓我們看到,即是因為某種的社會特質(父權的、依賴的)而呈現了某種的政治特質(地方派系主導的、非民主的),所以基要的(fundamental),是社會關係──又怎麼能得岀以朝向政治方式來改變社會關係的這種結論呢?我認為,也許阿亮是因為將上述的社會與政治間的那種密不可分的關係推到了極端,而把它們等同了起來,變成了「社會等於政治,政治等於社會」,因此導致了他的這樣的結論。

  而我的意見是,雖然社會的與政治的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界線不是森嚴的對立的(其實,阿亮可能避免用「辯證」這個概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理解上的困擾,但是,我仍傾向於認為,阿亮所指的事實上是一種辯證的關係),但是,要注意的是,它們也絕對不是同一(unity)的,它們仍舊具有各自不同的運作場域。雖然如黑格爾所說的「我就是水與火」,但是,要注意的是,仍然必須在分析上區分「水」與「火」,水仍然必須是水,而火仍然必須是火,否則,「辯證」就失去了辯證的基礎。

  關於「面對選舉」的討論,由於阿亮在此岀現了一個很不清楚的空白未加以討論,因此,這個討論也就必須到此為止。但是,問題仍然被遺留下來:社會關係該如何的改變?

多元認同的民主實踐
  
    如果不是只有一味的批判,而必須指出實踐的方向,那社會關係的改變該如何的被實踐?在此,先決條件是,社會關係便不能被抽象的理解,好像它是那麼一種神祕的東西一樣,它必須被明確化與在地化(localization)如此,它才得以獲得了實踐的基地,否則,單單的一再強調且重複「社會關係的改變」,似乎又成為了一個沒現在實踐意義的口號,就好像要求我們用手從水中取出一種叫做H2O的東西來一樣的荒謬與無聊。

  我的意見因此是,現代社會為多元認同提供了一個可能基礎,而在不同的認同之下所集結形成的各種社會團體,工廠、社區、學校、社團、職業團體....等等,正是改變社會關係賴以實踐的基地。在不同的身份認同所形成的團體之中,其成員所面對的主要矛盾也將是不同的(工人面對的是階級矛盾,而女人面對的是性別矛盾等)因此,就有其不同的利益、鬥爭場域與方式──同時對於這種「自我地方感」的認知,正是一切社群橫向水平團結的基礎。而且,不同的矛盾是不能彼此化約的(例如,我們無法認為,性別的宰制可以透過階級矛盾的解決來加以消除)。而在藉由不同的身分認同所集結而成的團體之中,致力於建立公共空間與公共討論習慣,每一個成員都必須做為「公眾」而存在,共同地解決公共的問題,這種實踐,就是改變社會關係的實踐。

  因此,反對面對政治,或反對朝向國家,一方面就是為了維持多元認同,以免被一個單一的認同所抹平,進而朝向一個單一面向的社會(以下我將提岀,台獨路線的無限上綱化,正具有這種危險);而另一方面,較重要的,是為了創造水平團結的關係,以免又被政治、國家所吸納與整合,而成為一種垂直的照顧/依賴關係。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社會又再度的與政治絕緣,或導岀一種「政治冷淡主義」的奇妙結論來。政治或國家仍是要面對的,而且要積極的面對,但是,這一切是以強大的市民社會的建立與穩固為先決條件的。而缺乏了這個先決條件,那麼,一切改變社會關係的主張,就都是荒謬的與虛矯的。

  而台獨路線的無限上綱化之所以具有潛在的危險性,正是站在市民社會的立場上來加以批判的。台獨路線的無限上綱化,正是要以一個國族主義(nationalism)的最高認同來抹平其他的社會認同,正是要以國族的矛盾來化約其他的矛盾。這樣的路線,將導致一個單一認同的社會,而這樣的一個社會,也正就是一切形式的法西斯主義的溫床。同時,市民社會也將因此(單一的國族最高認同)而萎縮,而如此,強調所謂的社會關係的改變,也就只不過是一句自欺欺人的口號罷了。

  因此,社會關係的改變的實踐,基礎就在於多元社群認同的建立與維持上,而我們也必須同時極力地抗拒各種形式的最高認同的強調,及其試圖同質化社會的那種暴力過程。

  最後,當然,阿亮與我的討論可以被其他任何的人接續下去,質疑、修正
,或辯論,隨你;但是,我們同樣憂慮的是,是否將一直耽酖於討論之中



資料來源/《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重新打字/曾柏瑋

校訂排版/解影
選舉、政治化與社會運動





作者/陳政亮

(原載於《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文字斜體加黑強調為校訂者所加)


    在幾年前,「光頭許」回國之後曾經對反對運動提出了一個響亮的口號,叫做「選舉總路線」,因為聽起來相當嚇人,所以就令人記憶猶新。這個總路線,最簡單而庸俗的說法是這樣:「台灣一切問題的改革,在現階段就要用選舉路線來進行。」而這個想法倒也有他的一套,因為他認為,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其它的路線在台灣進行(例如:群眾路線),只是大家不好意思講出來而已,一切的什麼社會運動,也都不過是要累積資源,以便選舉時能夠一舉當選罷了,那麼大家就乾乾脆脆勇敢的喊出來吧,「選舉萬歲」!

    事情可能是這樣,這個響亮的口號,現實上正如他所想,在喊出來之前「幾乎」所有反對運動裡頭的人早就這樣幹了,將之提出來,一方面是讓大家聽起來有個偉大的詞「路線」可以依靠,除了振奮士氣之外,還可以正當化大家所幹的事;同時,另一方面,就可以向腦袋裡還想著其他路線的人喊喊話:「喂!你們的路線行嗎?」

    這個簡單的問號倒真的讓少數從事、或想從事社會運動的人想了好一陣子;於是就有兩個主張互相喊著。一個說:選舉或是政治部門吸收了社運的資源令人氣憤,但是還是要堅持社會運動路線;另一個說:這兩條路線是可以互相支援的,叫做「社運政治化、政運社會化」。而這兩種說法都承認了這樣一個事實:社會運動的資源會被政治部門吸收與收編。

    不管政治部門吸收社運資源,是社會運動的困難,還是一條正確的社運路線,反對運動陣營中因此就有了一條光譜,最右邊就是「選舉總路線」,中間是「政運、社運兩條路線互相掩護、交叉前進」,而最左邊就是「堅持社會運動路線」。當然,想來是站在右邊的傢伙們成天在議場上發表嚴肅的談話,氣勢最是旺盛;站左邊的因為清高與悲壯,所以就多少有點酸酸的;挺立在中間的,因為兩面不討好,就被右邊成天嘲諷是「理想性格過高、不務實」,而猛一回頭又被左邊辣辣的指著鼻子說是「投機」與「政客」。

    而在這三方互相拉拉扯扯當中,「政治運動」與「社會運動」就隱隱然被化約成兩個對立的路線,前者指的好像是:公職、選舉的過程、平時的基層服務與議場上的合縱連橫;後者就被定義成:群眾、自立救濟的抗爭事件與街頭遊行;然後,前者的職位就叫做「政治部門」,後者的工作則被稱之為「社運部門」;最後「政治」與「社會」這兩個概念,也就有了各自獨立的定義與範疇界線森嚴並且互不相干。

    不管理論與路線永無止境的尖銳辯論,也不管人與人之間被當作秘密來小心保守但全世界都知道的莫名緊張關係;右邊的傢伙們經過了幾次實質上的選舉勝利,最後在93年縣市長大選時大大方方的提出了一個策略叫做「策反地方派系」,著實嚇了大家一大跳;於此同時,更玩起了灌人頭來搞黨內初選的丟人花樣,讓一些人看得手心直冒汗。而這樣荒謬的丑戲愈是繼續上演,就愈是透出「選舉總路線」骨子裡騙人的把戲,赫!原來賭徒的手上還藏著另一隻絕張!


政治與社會

    這隻名叫地方派系的絕張,一直是台灣地方選舉的贏家,到了最近,國民黨對於地方派系控制力漸弱,再加上賭徒登高一呼,地方派系就成了萬眾焦點。關於地方派系到底醜不醜陋,是一個歷史的問題,重要的是,地方派系能幫助我們看清楚一個事實:「政治」與「社會」概念二分的危險。

    買票!這據說是地方派系無往不利的選舉利器,而說來或許奇怪,反賄選運動搞了許多年,賄選卻依舊嚴重,會買票的還是買票(當然技術日益精進),而被買票的人似乎一點也不在乎被指責為「墮落」或是「麻木」的道德罪名。事實上買票牽涉到的不只是單純的利益輸送而已,買票是深陷在台灣社會裡特殊的社會關係:是父權的照顧/依賴,是權力的壟斷/讓渡;而地方派系就是依此社會關係而運作成形。

     事實上,「父權」這個詞,已經包含了幾個重要的觀點,其一是「家」,其二是「權威」。說是「家」,就是人們把許多的團體比擬是家庭裡頭的複雜關係,大可以到整個國家或是世界(戽斗輝之流的偉人等,最喜歡說台灣就像個大家庭,世界各國就是什麼兄弟之邦之類的混話),小可以到男人們的兄弟幫派,或是一個社區,甚至是工廠、學校、許多正式的、非正式的機關單位等等。所謂老爸,就是有天生就被賦予的領導權,咱們在家裡當然就要聽老爸(或是大哥哥)的話囉;於是權力與資源當然就得聽聽老爸的分配,有了困難也得找老爸來解決,老爸萬一解決不了,當然就得找老一輩的「先覺」出來說說弄弄,擺擺祖父的老架勢來喝令小朋友們。而咱們看到戽斗輝風塵僕僕到處勸退地方派系,搞的正是這套大家長的玩意。

    國民黨與地方派系的關係確是如此,不過這並不希罕,地方社會裡的社會關係也是如此。有個簡單的例子可以說明。假使有個社區,因為水溝淤積,要通通水溝,里長這個角色就重要起來啦,人們就叫:「里長伯啊!(好像家裡的伯父一般)水溝不通啦!想個步數來解決吧!」但是里長伯通常去找他的「大仔」(好像大哥一樣)縣市議員來幫忙,就說:「大仔!我們這一里水溝不通啦!趕緊去叫政府的某某單位來處理啦!鬥處理一下。」議員一通電話打給平時打麻將、喝花酒的市府秘書說:「阿亮兄!拜託先去處理一下!互相鬥相工啦!」市府秘書阿亮一通電話給工務局養護課,說:「我知道你們有其它的進度啦!但是看在某議員大兄的面子,先去處理吧!」於是隔天,工作人員帶著大隊人馬挖了一早上水溝,只見里長伯忙裡忙外,送香煙兼監工,彷彿指揮若定,於是水溝終於通了!

    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解決,若是透過社區裡頭的老老少少共同開個社區大會討論一下處理的辦法,又沒摸彩,大家肯定連甩都不甩,更不用說大家共同來挖水溝了,又不是小學生的整潔比賽!事情是簡單的解決了,但是公眾的問題與共同排除的過程,就因此被集中與壟斷並且資源就層層往上送。鄰長不行,找村里長,村里長不行就找議員,議員不行找省議員或立委,再不成就祭出貌似和藹的李登輝。

    這個過程就是政治過程,就是「政治化」,里長伯、議員大仔、市府秘書阿亮兄就是地方派系的層層組織,而他們的「社會關係」同時也就是「政治關係」。我們可以想像里長等級的「阿伯」們,日常生活中與村里裡面的人們「牽涉」在許多複雜的社會網絡裡:有時是路燈壞了要處理,誰家的小伙子結婚啦、雜貨店的誰去世啦要有面子所以找上議員出面,政府要徵收什麼鬼工程受益費要處理,都市計畫劃到厝尾,佛祖廟要拜拜要幫忙啦….等等。那麼「選舉」時買個票又算啥鳥,不過是個既有的父權社會關係的表現罷了,就算是地方派系不買票又如何,光憑平時層層的照顧,社會關係的牽扯,票跑都跑不掉。所以說,錢是「走路工」,不是買賣,是一連串不間斷的社會關係的,不間斷的「再確認」之一小點而已。反賄選不是反不掉投票前一天的金錢輸送,重點在於,反不掉日常生活中日復一日的社會關係。

    再反過來說,沒有一個有錢的闊傢伙笨到認為撒錢就可以當選,要當選就要有一個完整的社會網絡,在台灣就要依靠父權的社會關係。而公眾也清楚知道自己給了這張選票,可以保證這樣的社會關係的進行,從而換得公共工程的進度、免於警察的騷擾以及某種程度的道德精神的榮耀。

    有人會說:「咦?這不就是民主嗎?公職應該服務公眾啊!水溝也通啦!」這個說法表現了他們驚人的天真,僅僅把「民主」用「結果」來檢驗,沒有看見活生生的人在社會裡真實的過程,公眾既沒有公共的過程,僅將自我的權力讓渡給「老爸」,然後任由「老爸」去累積資源與聲望,然後,公眾反過來成為被操弄的對象,變成沒有聲音與面孔的東西,這就叫做「民主」?於是,許多人選上公職之後,總是宣稱自己代表多少票的「民意」,但當我們仔細一瞧公眾的社會關係,這樣的宣稱馬上就破功;不是「服務」而是「照顧」,不是「民主」,而是「父權」;這些事實為那些大剌剌的民主空話,在台灣的民主化過程裡塑立了永久而可笑的典範

公眾於是失去了實質的民主,他們活在社會關係中同時亦在政治的範疇裡,成就了形式民主的假象。「政治」就是「社會」本身,聰明的賭徒就算不理論化這點,他也可以運用自如,表面說些追求形式民主的理想,實質上卻玩父權的伎倆,選舉總路線事實上並不怎麼高明,不過是因應台灣地方的社會關係所提出的綜合而已。



所謂社運與政運

    有個新鮮的說法說:台灣之所以產生地方派系或是賄選不能禁絕,是因為在傳統的社會關係尚未改變之前,突然歷史的插入選舉制度,於是表面上是民主,骨子裡卻是反民主。而選舉變成民主的指標,就算是個歷史的誤會吧!可憐的是,這個誤會一直沒辦法消逝,反對運動將誤會延續了下去。這個誤會來自上述提過的「政治」與「社會」範疇的對立,導致「政運」與「社運」這兩者莫名其妙的被分離。

    搞社運的朋友最通常罵的傢伙是那些一選上就「變節」的同志,不過仔細想想倒也能理解,因為一個公職,不管多麼清高,他最大的目標就是再次選上,他平時的活動就是維持選票的來源,所謂工人、女人、原住民等等團體,在他的眼中不過是一張張的選票,沒有什麼特殊性,選票是不分男女、階級、種族的;如此這般,公職就陷入既定的社會關係裡面了。

    在某某議員、立委的「服務」處,平常幹些啥事呢?釘樁角!怎麼釘?就要搞「服務」!怎麼搞「服務」?就是將人們日常的困難加以收集,然後運用自己的力量來排除。於是從選上那一刻起,人五人六的傢伙們就一個一個跑上門來,說說自己有哪些民主運動的豐功偉業啦!或是說自己有那一些困難啦!公職想了一想,規畫一下,就將人五人六的名冊輸入電腦,開始建立自己的樁角系統。這些樁角幹的事大概跟地方派系的里長伯差不多;他們在地方上辛苦的經營,與地方派系搶業績,終於建立一個差可比擬的小型派系。於是人們就一個個被納入這些不斷出現的小派系裡面。人們出了事,先找人五人六們,然後找上公職,公職再找上政府官員來處理。所以,公職也要與政府單位私底下稱兄道弟,雖然彼此在議場上怒目相對,下了台卻要把酒言歡,互吐心曲!

    於是地方上的「頭人」換了個新鮮熱辣的名字:反對黨。靠理想是不能吃穿的,這幾年一場一場不斷的選舉當中,能夠不斷維持下去的勢力,大抵都是搞這類的遊戲,長期來看就更明顯了:不用改變傳統的社會關係,把民主豎諸高閣,然後在政見會場上喊到「內褲都濕了」,實質上就是重複的幹著地方派系幹過的勾當,只不過招牌改了那麼一改。(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不要忽略兩個差異,第一個是反對陣營中的不同光譜,還有一個是台北國與地方上的差距。)

    這個過程如果我們稱之為民主化,當然就笑掉別人大牙,若是我們將之定義為政治運動,不如說是政治運動中的一種。這種政治運動是在形式上要求類似地方派系「頭人」們競爭的規則的建立,與民主無關,而因為一切的社會行動環繞在選舉,我們姑且稱之為「選舉運動」。這個選舉運動由地方派系與右邊的傢伙們共同分享,分潤並維持台灣傳統的父權關係。所謂變節,不是這個公職「心」變壞了,或是頭殼壞了,而是在傳統的社會關係中,玩「政治」的必須作法。

    按此看來,我們倒是真著害怕什麼基層組織的健全,不健全還好,一健全,不就成了更有組織,更嚴密,聽起來還有點「進步」與「民主」的超級地方派系?

    那麼社運又如何?有人戲稱社會運動是「人民討錢的集體行動」,這句話有點戲謔,又多少帶點悲傷,不過卻指出了某些事實:在台灣,所謂社會運動不過是人民的「集體行動」而已。集體行動要如何進行,裡頭的權力要如何分配,如何抗爭,如何團結,如何在過程中打破身上的各種枷鎖,如何在日常中建立民主的習慣,如何看待社會,又如何看待自己?這一連串的問號,不要說有解答,事實上幾乎沒有被碰觸,那些集體行動又是依著怎樣的軌跡在前進?

   「社運」所面臨的不是政治化的問題,而是怎麼政治化的問題?「社運」早就政治化了,「社運」裡頭冒出來的領導人還不是依著傳統社會關係的方式在前進嗎?出了事,找地方頭人,地方頭人不理了,只好抗爭,抗爭結果,不管輸贏就造就了幾個頭人,幾個頭人不是脫離群眾就是參與選舉,參與選舉幹啥呢?「服務啊!」於是傳統社會關係的模式就一直進行。這充其量只能說是因為老爸照顧不周的集體反彈,並不是什麼「社會運動」。

    在台灣要改變父權的社會關係想來是最困難的,但是要順著它的邏輯改變一己的命運,卻容易的多。這個過程不是「政治部門」收編「社運」的資源,而是「集體行動」(而非社會運動)跟著歷史傳統的方向在前進而已!人們既不是活在歷史的真空裡,「自然而然」便順著歷史而行動,社會行動。

    說來社會運動如果應該被定義,只能說是改變既有的社會關係的運動,在其中成立的公共的領域,就像社會與政治不分一般,這過程同時是建立一個民主的政治過程,它根基在新的社會關係裡,它是由社會而發出的民主控制。台灣的民主化本來就應該建立在社會運動,奇怪的是因為政運與社運的二分,混淆了一大堆問題。


三邊大戰

    回頭先看看挺立在中間與左邊的朋友。事實上是沒有「政運社會化」以及「社運政治化」這回事,若說現實上是「選舉運動」與「集體行動」,那麼不用彼此化來化去,這兩者的社會邏輯基本上就是一樣的,他們的社會關係根本就同一,提出這個口號不過白搭。但若是「選舉運動」與剛發芽的「社會運動」,這兩者卻又根本沒有什麼化不化的問題,只有選舉運動「吃掉」社會運動的鬥爭現實,這是背反的社會關係之間的對抗。這鬥爭裡面殘存的迴旋空間,恐怕會隨著依選舉運動而出現的公職的力量不斷加大,而日漸萎縮。

    若是如此,右邊的傢伙說些什麼「不務實、理想性格過高」這類的老詞,就不必理會啦!既然他們「務實的」背離「過高的理想」,就讓他們「務實」到只見選票,「務實」到只會對著媒體呵呵的笑好了。

    選舉運動若會吃人,那麼要在社會運動裡維持「純淨的空間」也是困難的事。反對選舉運動不等於反對「政治化」,反對根基在舊日的社會關係的政治過程,也不代表要將「政治」剔除在社運的「純淨空間」之外,因為它根本就剔除不了,這不是導致對「政治」厭惡,從此社運歸社運,政運是政運二分的奇妙想法,就是擋不住選舉運動一波一波的侵襲與包抄。

     堅持社會運動就是堅持改變傳統社會關係的政治運動,若有人把「堅持」搞成圍個圈圈,禁止「政治」通行,那就令人難以理解。這不僅無法面對所謂的「政治事件」,無法提出一定的策略與看法,更無法透過運動改變公眾的政治過程,於是成了孤臣孽子,玩玩人的緊張關係保護自己可以挺在行的,面對「政治」變遷可就傻了眼。搞運動又非「批判」,可不能老是說:我們不要什麼!(這是錯把「前現代」當成「後現代」的人的說法)卻沒說:我們到底是什麼!要什麼!怎麼做!

    對抗選舉運動,光空口就無憑,它只能以社會運動(也是政治運動)來反對,社會運動不排除選舉,排斥的是依著父權的社會關係的選舉運動,「選舉」與上述所言的「選舉運動」是兩碼子事。社會運動參與選舉又如何,若是透過選舉將社運的力量集結與突破,所建立的才是台灣民主的真正根基。

    更進一步說,社會運動就應當面對選舉,否則就只有坐看右邊的傢伙們不斷對咱們攻堅,徒然新亭對泣,自是有山河之異;但這也不是鼓勵大家矇著眼睛瞎選,一不小心又掉入選舉總路線的陷阱。我的意思是,這當中沒有等待的空間,但要打什麼戰術,卻無定法。這當然也不是少部份知識分子面對選舉而已,而是真的要透過選舉讓父權的社會關係碰上民主的操練!

    來好像又在宣傳另一套「選舉總路線」,但是我們清楚,根基是在社會關係的改變。我們既無法以「等待社運力量強化,再政治化」的靜態觀點面對世界(等到那時候,人家力量又比我們強了),又無法適應右邊傢伙們一副要吃掉人的尊容,那麼我們就應該不怕選票少的壓力,並且在運動的日常中就要「政治化」,例如:工人不應只是被雇者,同時應該是積極的政治份子;工運不能只會要錢,而是要能「發展」(不僅是被「給予」)成套的政治路線。

    當然,不要想與選舉運動的野狼合作,那保證選上也必然分裂又內傷,要結盟的是真正的社運團體,而不是地方派系,要提出的是對任何議題的看法,不是只搞否定;至於高空裡飛來的那一頂「投機政客」的帽子,就無可無不可的笑納吧!




資料來源/《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重新打字/曹祐嘉

校訂排版/解影

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

勞工運動的社會化、政治化及其他 ---關於台灣當前階級運動的一些討論/丁勇言 邱毓斌

勞工運動的社會化、政治化及其他

---關於台灣當前階級運動的一些討論

 丁勇言 邱毓斌


(資料來源:《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
(字體加黑底線強調為校訂者所加)



前言
  在參與完今年一月高雄縣議員選舉之後,我們對於目前工運的發展情況做了一次討論,以下便是一些回憶整理。

現在是『階級形成』運動
  現今社會的生產方式以有更細緻之分化,在台灣小生產者及服務業受雇者之數量已超越產業工人。所以「生產工具的有無」作為階級的唯一判準,過於粗糙而且並不太具有實踐上的意義;大廠集中的藍領勞工、小廠分散的藍領勞工、服務業工作者、上班族、家庭主婦、學生、原住民……都可能成為運動對象。但是由於自七零年代以來台灣社會多只見政治動員,因此這些對象並未具有階級經驗;這些人只是客觀存在的「階級」,並不具有階級動員的必然性,因此過去十年迄今的過程應屬「階級形成」運動階段--- 一個啟蒙、形成共同經驗、出現集體意識的嘗試階段--- 而且尚未完成。

  透過這個「階級形成」階段,階級運動應該提出一種新的對立面思考方式,來改變目前諸如 /獨、道德/不道德、省籍、派系等的對立。也就是說透過運動去形成階級認同、藉由共同的生活經驗、行動經驗而進一步形成階級意識。

勞工運動社會化不應該只注意工作領域的鬥爭
  階級運動應由生產領域擴及分配領域和消費領域(如抗稅、反高學費運動等),避免形成工會主義、經濟主義,勞工運動不應是壓力團體。運動議題應延伸至社會中,環保、婦女解放、種族、反賄選等都應進行,不過必須承認這就目前多數自主工會幹部來說仍是困難的事。台灣社會的兩極化是隱晦不清的,面對組織化的藍領勞工之外的勞動者,階級運動議題必須要社會化(亦即具有社會滲透性),針對不同性質(所謂性質是指勞動條件、社經地位、實際收入……)的群眾提出較為細緻的運動策略,運動才有可能成長。

組織工作者與組織
  組織工作者的兩個主要來源知識分子與勞工。前者易犯只說不練、隨興參與、強勢領導等錯誤後者則常有如上段所述的問題「質」的問題必須時時刻刻被拿出來討論。另外,「量」的方面永遠是不夠的,鼓勵多一點人投入是必要的。目前工會方面一般多止於理監事的投入,而知識分子的投入參與程度更差。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白領勞工運動仍未蓬勃發展,但目前一些白領工會幹部的運動能量相當具有爆發性。

  階級運動的組織不應是菁英領導式的,組織工作者的任務就是要使基層組織能發出自主的聲音,才能掌握正確的運動方向及穩固的組織實力。倘若缺乏穩定的動員系統及草根經營,就不是一個健康、有力量的運動。

勞工運動政治化---階級運動是政治運動
  國家機器的奪取是解決資本主義社會矛盾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因此階級運動不應迴避任何重要的政治議題,必須將其社會基礎轉化成政治力量,因此迴避政治參與的階級運動實為畫地自限。

  但要提醒的是,運動政治化的討論不只在參選、組黨的表面意義上。政治化不代表政治活動取代了原本的社會運動,而是將運動由原有的在民間社會層次擴展到國家領域去,也就是說,組黨不是組一個選舉機器,而是一個群眾黨,一個運動黨。另外,如果政治化的過程仍複製原有的社會關係(資本邏輯、威權侍從關係、父權宰制等),那麼這將不具任何運動上的意義。所以在實踐上,如果缺乏一定的組織基礎、動員實力,以及最重要的運動路線,任何的參選活動都有背叛的可能。




資料來源/《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重新打字/廖緯宸
校訂排版/解影


社會運動、政治與「政治化」/陳尚志,1994

這是我想提醒大家的:還有另一種社會運動政治化的可能性。』--陳尚志,1994






社會運動、政治與「政治化」/陳尚志

(原載於《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字體加黑底線強調為校訂者所加)


社會運動「政治化」的問題又悄悄地開始被討論。

這次和前一次一樣,主動談論它的人不僅僅是政治工作者,很多積極宣揚並試圖實踐它的人,是我們所尊敬地社會運動工作者。或者因著某種激切的熱情、或者因著某種無奈的苦悶、或著因著某種該被解釋的迷惘,人們習慣性地抓著「政治化」的浮木。這時我所要提供的,只是另一種觀照的視角,希望藉著對事物澄淨的認識,能激起更深邃的熱情。

我的觀點主要是:社會運動和政治的性質不同、期間也存在著不同的邏輯,這個差異一方面是難以跨越的鴻溝,一方面政治的邏輯也很容易吞噬掉社會運動的理想,因此政治化是非常危險的。但如果我們換一種方式來理解政治和社會改造目標,我們又可以尋得另一種社會運動政治化的可能性。

我們的討論要從概念出發,一步步進入真實的情況。

社會運動

「社會運動」是什麼?或者,什麼算是「社會運動」?這個一直困擾著人的問題,也許首先該被回答。

即使經常隨著「主流」、「反主流的主流」的詮釋在變,「社會運動」的意義綜合起來不出幾個:一;社會運動的目標是要改變社會的不公平或不正義;二,因此社會運動通常具有反對既有權威和體制的性質;三,雖然有時會有組織者的介入,但社會運動一般必定是底層公眾自主意識和行動的展現;四,社會運動通常會提供或者蘊含著著一個更高、更完美的世界、價值觀與社會圖象,企圖對既有社會進行根本性的變革,而我認為,唯有同時具備以上的特質,才可以稱為「社會運動」。

事實上,這些定義合併起來,已經幫助我們清楚區分社會運動和許多的社會行動。例如,很多追求自身利益的自力救濟就不是社會運動;很多反對既有體制安排的社會抗議也不見得是社會運動;而很多具有正面、進步價值的集體行動也不一定是社會運動。但是,這樣的觀點無法釐清政治(運動)和社會運動間模糊的關係。因為以此為判準,很多政治反抗運動(尤其是第三世界的政治民主運動或很多的社會主義運動)都算是社會運動。是以,過去已經有許多人據以認為「政治運動是社會運動的一環」。

我反對這種提法。試想:一個反對黨的公職人員,宣稱他參與選舉的目標是改變社會的不公義、反對既有的體制、試圖建立新台灣,而他也有選民自主的支持,然後為了維護自己的職位而經營(作秀、關說)不懈,而我們卻稱之為「社會運動的一環」,這不是非常可笑嗎?其實原因之一是上述的判準本身仍過於模糊,任何聰明的政治人都可以寬鬆的使用它。

在此,有必要補充另外一項社會運動的特質,幫助我們釐清這一項模糊性:第五,從人類現代歷史的經驗看來,不管在什麼政權和社會體制之下,也不管這樣的體制是否是「人民力量」所建立的,「社會運動」總是會不斷地出現來反對既有體制。因此可以說,社會運動應該是恆然存在的反體制、改造社會力量。「社會運動」是一個社會的安全瓣、防腐劑、以及保險絲,它促進社會不斷地進步,也防止社會墮入任何一種體制的宰制。

        從這一點來看,社會運動和政治反抗運動的關係就比較清楚了。當政治運動的目標鎖定在反抗既有的權威和體制時,它的確是社會運動的一環;可是當這個運動到了建立新的體制和遊戲規則的階段,就不再是社會運動了。因此,一個運動如果標舉了要建立一個新而明確的體制,在前期我們可以認同它是社會運動,可是到了後期,我們也應該很清楚它必定喪失了社會運動的性格。

        現在,好像可以比較清楚地區分社會運動政治反抗運動了,但同時也帶領我們進入另外一個問題:那麼什麼是「政治」?

政治

政治遠比社會運動複雜許多。也許很多人認為它有趣許多(因此也難怪投入其中的人要多很多)。

        政治」的複雜表現在:維持既有政權統治的手段我們稱之為「政治」;反抗與挑戰既有權力或統治的我們也稱之為「政治」;甚至,人與人間的關係,我們也常稱之為「政治」。

        可是一般來說,對人類參與政治活動,哲學家們長久以來就有兩種南轅北轍的態度:第一種態度是認為「政治」是維持人類社會秩序的必要之惡,政治人物總是使用權謀和武力等邪惡的手段來統治公眾、進行資源的分配或掠奪,因此必須對政治權力有所限制,以免帶來難以預期的災禍;第二種態度認為「政治」促進人類文明的發展和進步,對政治或公眾事務的參與會帶給人們無限的滿足感與認同,也將促使人們往善的方向發展。事實上,這兩種態度隱含著對「政治」的兩種定義:前者會傾向政治是「國家機器、國家權力的使用、運作或奪取」;後者則會傾向政治是「一般大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

        就前一種傾向而言,政治的本質是權力。國家既然是為了強制性地分配資源、處理公共事務的需要而必然存在,因此所有的政治活動就幾乎不可避免的要指向國家權力的奪取;而對權力最穩妥的限制則是制度化,因此建立民主的政治制度是當務之急。然而就後一種想法而言,一般大眾有能力處裡自己的公共事務,不一定需要假國家之手,因此培養社會大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以及開發其潛在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區分這兩種說法的目的,是要避免討論中所使用的重要字眼意義混淆不清。因為對「政治」不同的認知和傾向,也將導致對「政治化」有不同的認知。

        在台灣的現實是,很少人對「政治」或「政治化」存有後者的觀點。一般人們提到政治指的其實是,對國家權力、國家機器或國家資源的奪取或利用。簡單的說,政治就是要取得或影響國家各級議會或行政機關的職位。在這種時空背景下,一般所謂的「政治化」通常指的是:透過取得(或企圖取得)國家公職的方式來推動社會改造。

透過這樣的釐清,我們可以進一步討論政治(運動)和社會運動間更明確的關係。

社會運動和政治

首先,社會運動的目的是要進行社會的不斷改造;而政治不管是不是有改造社會的目的,它都有著另一個更現實的目標:要奪取國家機器與權力。所以社會運動和政治有著不同的潛在行動邏輯:前者是社會的改造;後者是權力。

隨著邏輯的不同,也導致了行動的優先次序,這種優先次序的自然選擇也是社會運動工作者一向對政治工作者最大的抱怨。前者要求以達成運動目標為行動的第一考慮;而後者則會以維持職位、擴張權力為行動的第一考慮。這雖是在不同行動邏輯下非常自然的事情,可是社會運動工作者因著種種的緣故卻又會常常忘記,而對政治工作者抱持得太高的期望。
另一方面,在現實的合縱聯盟上,社會運動和政治也有難以分割的關係,社會運動既然要改變體制,一定會挑戰既有的政治權力,因此它將會受到另一股政治(反對派)權力的歡迎。這時候,反對派政治權力一定會將社會運動歸類於政治反對勢力;而社會運動為了資源、動員或理念等等緣故,也會樂於與政治反對權力同盟。然而當此股權力(反對派)獲得勝利時,可能又會受到社會運動的挑戰,原先的關係就會破裂了。因此社會運動難免的會介入政治圈的爭鬥,但同時卻又是站在政治圈外進行爭鬥,於是對某些政治人物而言,社會運動不過是政治的一環,可是對社會運動工作者而言,這通常是錯誤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在社會運動的領域中又常有政治化的呼聲呢?

至少有兩種可能性:一,社會運動工作者認為單純地從是社運組織工作資源取得和累積不易,進展太慢,而透過政治化能更容易、更快速的取得資源進行工作;二,社會運動工作者認為就其運動的目標而言,透過社會運動、公眾自覺行動的方式太緩慢,有必要透過政治的方式,奪取強制性的力量,才能進行快速的社會體制變革。

政治化的危險性

就資源取得累積方便的動機而言,我認為如果期望透過政治化(即以政治手段取得職位),藉以獲得、累積資源,會有非常大的危險性。這種危險性根源於政治和社會運動的邏輯差異、以及政治邏輯強大的吸力。這種差異性和吸力是很難藉著把政治化是為一種運動來克服的。

我們從不懷疑,一開始社會運動工作者或運動參與者的確是懷著擴大運動資源、擴展運動影響力的理想法投入政治,但是一但其真正獲得部分的政治權力或職位,政治活動強大的行動邏輯(權力)就會讓它深陷其中,難以脫身。在這樣的邏輯裡,工作者的第一要務必須維持保有其政治權力或職位,甚至,它還驅動著要不斷地更擴大這些權力,因此,他們首先要為維持或擴大權力而汲汲奮鬥。但是,為了維持權力所需做的工作和努力,雖然往往付出更多,卻通常和社會運動工作的推展毫不相干。

有些人會指責這時的政治人物對社會運動目標的「背叛」,我卻不這麼認為。最大的理由在於,除非進入政治活動的人已經體認到這種策略是錯誤或無效的、願意選擇退出的路,否則他就必須對它進入政治活動所應做的工作而努力,因此他多半是身不由己的,根本無所謂背叛的問題。如果政治人能為社會運動發一點點言、至少不阻礙社會運動的目標,就算是不錯了。我們不能忘記,社會運動要挑戰既有的體制、而政治活動的邏輯正是既有體制的遊戲。
因此我認為社會運動工作者投入政治具有相當高的危險性,幾乎可以說多了一位投身政治工作者,就將少一位社會運動工作者。而這種危險性又是如此的難以破解,除非我們不再報予祈望。

手段和目的

政治化的另一種動機,認為透過政治手段、強制方式能比較快速地達成社會運動目標,則令人相當費解。我想這其實是社會運動組織者觀念上的一個弔詭。

從事社會運動組織工作的人,常為了一個更高更美好的社會改造目標在努力,這個目標往往是支撐他繼續奮鬥下去的動力。因此他想用更快速的方式達成這個目標原本也無可厚非。但問題是,透過強制性的政治力量來完成這個目標常是一種虛幻的想法;何況,社會運動的目的本身並不是以達成這個目標為滿足,他有一個重要的特性是期待公眾來達成這個目標,如果可能的話,還要能再度推翻這個目標(體制)。可是社會運動工作者常常忘記這一點

因此如果社會運動工作者認為透過強制的政治權力來達成社會改造目標是必要的,他就和其他的政治工作者一樣,是爭奪國家權力的政治人,要用政治的手段(組織政黨、參與選舉或從事革命)來達成這個目標,而不是推動社會運動政治化。(當然,推動社會運動政治化也許是重要的政治工作)。

在這裡還有一點值得討論,就是如果當社會運動者和政治工作者的社會改造目標一致時,要如何選擇。這個問題,其實是問要採取什麼手段:對社會的改造要透過國家強制性的力量,快速而有效地改變社會;或者,透過大眾的學習與努力,讓公眾自己改變自己的社會。這兩種觀念到目前為止,何者為對或者何者有效仍難以定論,可是有一點可能是清楚的:雖然目的一致,但透過不同的手段,行動的結果很有可能是差異大到出乎預料的不同體制安排。

另一種政治化

如果社會運動和政治的關係是如此的清楚,那麼兩者是否要劃上截然不同的分界?在此,讓我們回到政治的第二種定義傾向。如果政治不以奪取國家權力為目的、權力不再是政治的本質,如果促進一般公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才是政治的目標,那麼社會運動和政治會有著相當程度的重疊性。當然,這代表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社會運作體制,但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遠景。

為了達成這樣的遠景,我們可能要在手段上做很多深入的思考和抉擇,我們可能也要放棄許多過去堅持的東西。

這是我想提醒大家的:還有另一種社會運動政治化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野百合通訊》第六期,19945月出版
重新打字/周家瑤
校訂排版/解影